“果茶加冰 夏日救星”“聚会点大单 蜜雪更划算”炎炎夏日,“蜜雪冰城”独特的商标在给大家传递清凉的同时,也自带知识产权保护光芒。8月14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郑州航空港区法院了解到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涉案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蜜雪冰城”注册商标,不仅面临民事赔偿,还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2022年3月起,浙江某工贸公司(另案处理)实际经营人黄某某(另案处理)、经理张某某、淋膜车间技术总管黄某等人在没有经过授权的情况下,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后通过淘宝、拼多多网店对外销售。经审计,该公司2022年3月至2023年7月间销售假冒“蜜雪冰城”包装袋共计1490余万元。
2023年7月24日,被告人张某某、黄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到案后,该工贸公司赔偿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290万元,蜜雪冰城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被告人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黄某某作为公司经理、技术总管,在单位犯罪中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很严重,其行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单位犯罪中的作用、归案后的悔罪表现以及积极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因素,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被告人黄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扣押在案的侵权包装袋、印版等依法没收。
办案法官提醒说,商标对于商标注册人来说是一种重要的非货币性资产,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区分商品来源的主要标识。根据我们国家商标法、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商标管理秩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有形或无形损失,而且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需依法赔偿被侵权人损失,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来得到的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到的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